无锡商业联合会欢迎您的访问 >>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你现在的位置是:
无锡市商务局、经信委、商联会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工作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4-09-10 17:59:57】【字体: 】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以及商务部关于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无锡市商务局、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无锡商业联合会三部门于7月28日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锡商通[2014]421号)》。
  《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商贸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的意义
  随着现代商业体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展,商贸流通业耗能占全社会耗能的比重不断上升,故节能降耗潜力十分巨大。加强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是引导生产带动消费、促进节能型生产和节约型消费模式形成的有效途径,也是商贸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客观要求。各地和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规划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商业能耗结构调整,完善工作机制,抓好贯彻落实。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为核心,以建设高效流通、倡导科学消费、发展绿色贸易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强化宣传为手段,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广泛参与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我市节约型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2、总体目标。逐步建立与先进制造业相适应的高效、便捷、通畅、节约的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我市商贸流通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推广先进节能产品、节能技术在流通领域中的广泛应用,逐步形成全社会崇尚节约、科学消费的良好风气。2014-2015年,全市年耗能1000吨标煤(耗电300万度)以上重点商业单位万元营业额能耗分别逐年下降5%。
  三、工作重点
  1、健全基础管理工作。引导商贸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加强水电煤气等消耗监测,开展能耗分析、成本核算和节能诊断,针对存在问题制定节能降耗措施,推进能量系统优化。积极探索符合切合我市商贸业实际的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以10000平方米以上大型零售商业设施和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餐饮住宿设施为重点,逐步建立水、电、气等单项耗能指标和“吨标准煤/万平方米”等综合耗能指标相结合的商贸企业能耗统计指标。
  2、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定额管控。狠抓商贸流通重点用能单位,对年耗能1000吨煤(耗电300万度)以上的商场、百货店、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耗能单位实行定额和限额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至年耗电100万度电以上企业。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能源检查和审计,制定用能定额、能耗限额等强制性标准,对超额用能单位,执行阶梯能源价格或强制节能改造。开展节能降耗试点。在各市(县)、区分别选择1-2家大型零售、餐饮或住宿企业先行试点,由市节能监测中心对其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探索开展商贸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3、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对现有照明、空调、电梯、制冷等设备进行系统的节能改造。加强绿色照明节电管理,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具使用率达到100%(特殊用途除外)。开展空调节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的要求,商贸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共场所内温度控制,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对现有商用建筑的保温、隔热、通风、空调系统等有效措施逐步进行系统的改造。积极采取变频、变风量、流量可调系统、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热泵、余热源热泵、高效冷却塔和高效热换器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空调运行效率。
  4、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严格落实国家、省、市要求,全面淘汰《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J系列在用电机及第二批淘汰目录中1998年前生产的Y系列低压三相异步电机,鼓励企业主动淘汰服役时间超过20年(或总运行时间超过6万小时)的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机。加快淘汰高耗能变压器,2014年9月30日前全部淘汰、更换S7系列高耗能变压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一律禁止使用S9、SC9及以下的变压器,供电业扩鼓励使用节能型变压器。
  5、扩大节能产品营销。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和连锁经营公司对各类节能节电商品设置节能商品标识,开展节能商品宣传和推广。鼓励消费者购买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购买节能灯、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对列入《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节能灯具、电视机、热水器等用能商品实施能效标识,有条件的专业店要开设专柜或开展集中营销活动。
  6、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商贸流通企业改造,既有利于加快改造步伐,又有利于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加强节能服务机构与商贸流通企业对接,由商贸企业自主选择节能服务公司,培育和树立一批投资总额大、节能效益明显的示范项目。支持有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资源配置及综合服务实施主体,为商贸流通企业搭建技术、装备、投融资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综合服务平台,将供需双方和项目各方链接起来,结合不同行业、不同用途等特点,提供个性化设计,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诊断、融资、设计改造、运行、管理的全方位的节能综合服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我市商贸领域节能降耗工作以及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联系工作。各市(县)、区商务局也要成立组织负责开展本辖区商贸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各有关企业要落实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本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2、实施目标考核。建立重点商贸企业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以及信息平台,对重点商贸企业能耗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目标考核。各市(县)、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要围绕节能降耗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开展各项节能降耗活动。各有关企业要切实抓好节能降耗的统计工作,建立联系人制度,按时上报能耗统计报表,设立能耗统计台帐。
  3、加大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投资项目,帮助申请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帮助申报国家和省资金支持项目;对使用列入国家《节能产品目录》产品的给予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建立支持商贸企业节能改造的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节能降耗,为增强流通企业节能能力提供资金支持。
  4、发挥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市商业联合会行业管理和协调作用,加强对本行业企业节能降耗的咨询和服务工作,树立本行业节能降耗的典型,推广本行业节能降耗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成果。开展节能降耗调查研究,及时向商贸主管部门反映企业在节能降耗方面的情况,提出建议,配合政府做好商贸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
  5、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商贸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商贸领域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目标、举措和进展,宣传商贸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的典型事例、法律法规等,努力营造商贸领域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组织或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培训,强化节能意识,努力提高节能降耗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推广节能降耗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相互间的学习与借鉴。

 
Copyright ◎ 2014 wxsylhh.com 无锡商业联合会 版权所有 苏ICP备14042356号
地 址:无锡市解放南路713号 电 话:0510-82760862 传 真:0510-82701023 邮 箱:js-wxsh@163.com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