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征集A级企业
“优秀诚信企业家”活动的函
中国商业联合会有关代管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及各有关企业: 中国商业联合会(下称“中商联”)自2007年被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员会行业协会办公室批准成为全国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单位以来,每年组织开展全国商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为推进商业服务业信用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以及民政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全社会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鼓励各行业的企业家从自身做起,积极践行诚信、创建信用企业。中商联结合九年来开展全国商业企业信用评价的工作实际,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征集A级企业优秀诚信企业家活动(以下简称“征集活动”),旨在通过广泛宣传企业家诚实信用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理念,树立企业家群体以诚信为本的主流意识,维护行业正常经营秩序,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商业信用中心 二、活动宗旨: 促进广大生产、零售、批发、服务类企业的企业家信守诚信经营原则,积极创建信用企业,提升本企业的诚信水平和市场美誉度,维护市场秩序,为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服务。 三、征集活动对象: 在全国范围内,参加全国性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并获得信用A级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者。 四、入选条件: 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三年内无任何行政处罚记录;信诺履约,劳动关系和谐;坚持诚信为本,注重商业信誉,保证商品质量,信守服务承诺;企业家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 五、申报资料: (一)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表》(见附件)和企业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企业家近5年来所获主要荣誉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3、本企业获评全国性行业信用评价证书复印件或证明; 4、500字以内企业家事迹文字介绍及相关图片资料(电子版) 六、活动内容: (一)组织机构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商业信用网(www.ccccn.org.cn)向社会公示,征询意见。如在公示期内发现有重大隐瞒信用缺失情况的,经核实后,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虚报信息责任。 (二)将通过评审并入选优秀诚信企业家名单及其优秀事迹录入中国商业信用网数据库系统,提供查询服务;同时由中商联行文发布。 (三)中商联组织举办全国商业信用大会,开展事迹交流、颁发证牌等活动。 (四)征集入编《“优秀诚信企业家”风采录》。 上述活动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 请参加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填写《申报表》,报送商业信用中心(截止期2016年5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单位:商业信用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1号楼1027室 邮编:100801 联系人:戴征洪罗义辉潘军 电话:010-66094067 010-66095128 传真:010-66094010 E-mail: dzh4067@163.com
附件:2016年“优秀诚信企业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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