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商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的精神,以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提出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两大建设、三大服务、五项要求”为宗旨,根据《商业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商业联合会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商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无锡商业联合会受中国商业联合会的委托,组织本次信用评价活动。
申报条件:
参评企业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中国商业联合会或各省(区、市)商联会(商业协会的会员中已签署《商业服务业诚信自律公约》(申报附件资料之一))的企业;
2.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3.成立已满两个会计年度,近两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的企业。
申报手续: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入“中国商业信用网”(cccc.org.cn),下载《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加盖公章一套,寄送至无锡商业联合会(无锡市解放南路713号)。由我会受理后再汇总至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信用中心。经技术测评后,中商联将在“全国商业信用大会”上发布本年度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并颁发证书。
其他事项:
本次信用评价工作不收取评价费。
非会员企业要先申请入会(详见中国商业联合会官网www.cgcc.org.cn会员之窗的入会指南)。
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骏 电话:0510-82701023
无锡商业联合会
2018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