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列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公示)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务部、财政部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推荐申报的75个城市进行了竞争性评审。现将拟入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20日至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商务部服贸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方式: 商务部服贸司 010-85093778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8554524 附件: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公示名单.pdf 商务部服贸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5年11月20日